信息咨询服务合同(票据信息咨询服务)
信息咨询服务合同
合同编号:_
甲方(委托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_
乙方(服务方):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
法定代表人:
地址:
联系电话:_
鉴于甲方拟获取票据相关市场信息及专业分析意见,乙方具备提供票据信息咨询服务的专业能力与资质,双方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本着平等自愿、诚实信用的原则,经协商一致,订立本合同,以资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 服务内容
1.1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,向甲方提供票据信息咨询服务,具体包括但不限于:
(1)票据市场行情信息(包括票据利率走势、市场价格动态等);
(2)票据承兑人、出票人及背书人相关公开信息的整理与分析;
(3)票据真伪鉴别要点及风险提示的咨询意见;
(4)票据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信息解读;
(5)其他双方约定的票据信息咨询服务。
1.2 乙方提供的服务仅限于信息收集、整理、分析与咨询建议,不构成对任何票据的信用增级、担保或兑付承诺,亦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法律意见。
第二条 服务方式与期限
2.1 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:书面报告、电子邮件、电话咨询、现场咨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。
2.2 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年月日起至年月_日止。
2.3 具体服务内容、交付形式及时间安排以双方另行确认的服务订单或附件为准,服务订单或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第三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
3.1 服务费用根据具体服务内容及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,并在服务订单或附件中明确。
3.2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。逾期支付的,每逾期一日,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3.3 乙方收款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。
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
4.1 甲方权利义务:
(1)有权要求乙方按约定提供信息服务;
(2)应向乙方提供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基础资料与信息;
(3)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;
(4)不得要求乙方提供虚假信息或超出法律法规允许范围的服务。
4.2 乙方权利义务:
(1)有权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;
(2)应勤勉尽责,以专业态度提供信息服务,保证所提供信息来源于合法公开渠道,并尽可能保证其真实性、准确性与时效性;
(3)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及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;
(4)发现所提供信息存在重大错误或遗漏时,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补救措施。
第五条 保密条款
5.1 任何一方对于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及其他未公开信息(以下统称“保密信息”)负有保密义务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。
5.2 保密义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,并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持续有效,直至该等信息进入公有领域。
5.3 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披露的,披露方应尽可能提前通知对方。
第六条 知识产权
6.1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创作的报告、分析材料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,甲方在支付相应服务费用后享有在约定范围内的使用权,未经乙方书面同意,不得复制、传播、许可他人使用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。
6.2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使用的自有工具、模型、方法等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。
第七条 违约责任
7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,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。
7.2 乙方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虚假信息,给甲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;但因甲方提供资料不实、或甲方自身判断与决策导致的损失,乙方不承担责任。
7.3 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,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服务,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。
第八条 免责条款
8.1 乙方提供的信息服务系基于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及专业分析意见,仅供参考,甲方应自行判断并独立作出决策。乙方不对甲方依据该等信息作出的任何决策及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。
8.2 因不可抗力(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、政府行为、疫情、通讯线路中断等)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,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。
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
9.1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、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。
9.2 经双方协商一致,可以解除本合同。
9.3 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,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,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。
9.4 合同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,双方应结清已发生的服务费用。
第十条 争议解决
10.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10.2 争议解决期间,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。
第十一条 其他
11.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11.2 本合同一式肆份,甲乙双方各执贰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3 本合同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1.4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、传真等方式确认的服务订单、附件及往来函件,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。
(以下无正文,为签署页)
甲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乙方(盖章):
法定代表人/授权代表(签字):
日期:_年月_日
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rrptczi.com/product/1.html
更新时间:2026-11-01 21:17:06